市經貿信息委2018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股權資助類)申請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新材料產業:重點支持電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結構功能一體化材料、新興環保節能材料、新型工程塑料、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纖維及其復合材料等領域內的技術創新、產品提升、應用示范,形成產業鏈核心競爭力。
(二)新能源產業:重點支持太陽能、核能、風能、生物質能、智能電網等領域的技術創新、產品提升、應用示范,形成產業鏈核心競爭力。
(三)節能環保產業:重點支持節能技術和裝備、節能產品、環境治理技術和裝備、環保材料和藥劑、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等領域的技術創新、產品提升、應用示范,形成產業鏈核心競爭力。
(四)航空航天產業:重點支持航空電子、無人機、衛星導航、航空航天材料、精密制造技術及裝備、微小衛星、航天生態控制與健康監測和通用航空現代服務等領域的技術創新、產品提升、應用示范,形成產業鏈核心競爭力。
(五)生命健康產業:重點支持生命信息、高端醫療、健康管理、照護康復、養生保健和健身休閑領域內的技術創新、產品提升、應用示范,形成產業鏈核心競爭力。
(六)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設備產業:重點支持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可穿戴設備、智能檢測儀器、元器件和關鍵部件、智能制造成套裝備等領域的技術創新、產品提升、應用示范,形成產業鏈核心競爭力。
二、資助方式和金額
引入社會專業股權投資機構作為合作單位,對擬投資企業開展股權估值、入股談判、確定入股價格等工作。財政資金按照“同股同價、共同進退”的方式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共同對擬投資企業進行投資。項目退出時機由合作股權投資機構進行判斷。退出時機成熟后,合作股權投資機構與項目單位協商,提出退出方案,財政資金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資金同時退出。
財政資助資金原則上按照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資金1:1的比例確定,分為股權投資資金和直接資助資金兩部分,各占50%。其中,股權投資資金不高于項目總投資的2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直接資助資金需用于與申報項目相關的支出。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守法運營,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按時上報要求材料。
(二)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三)申報項目符合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規劃重點發展領域和專項申報指南的要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合作股權投資機構已在規定時間完成或正在進行盡職調查、企業估值及入股談判等工作,或已與項目申報單位簽訂投資合同或協議,明確擬持股份額和入股價格等。
(五)申報單位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六)項目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確保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經市統計部門認定超出誤差的,將取消項目申報資格;多次超出誤差的,將列為“不誠信企業”,且三年內不得申報相關專項。
(七)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四、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7年8月1日9:00至9月15日18:00;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其他批次受理時間根據資金總量進行安排,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