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相關統計制度要求,為保障我區房地產開發投資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與及時,現就做好我區房地產開發新增企業及項目入庫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及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
二、房地產開發新增企業入庫及項目需提供的資料
(一)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表號:MLK101-1);
(二)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已經實行三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三證合一證照復印件;
(三)經營范圍前三項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 的(特別是XX物流公司、XX商貿公司等非“房地產或置業”公司)應提供購置土地等有關開發經營的稅收證明或購地證明和其他能證明房地產開發為主營業務(資質等級證書等)的有效材料;新企業無稅收證明的可提供拍地證明、國有土地權使用證和資質等級證書等。
(四)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經營范圍前三項是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不需提供,沒有資質且經營范圍前三項不是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需寫無資質說明);
(五)項目整體情況、證明文件,包括:
1、房地產開發項目申請表(X202表);
2、關于項目建設情況的說明(含計劃總投資、購置土地面積、土地成交價款、土地購置費、房屋建筑面積、住宅套數、主要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房屋用途情況);
3、項目現場照片(2-3張,需包括施工銘牌);
4、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如無,說明原因后可用“項目的整體設計文件”代替,文件內容須包含該項目的計劃總投資額);
5、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如無,可用“項目主體工程建設施工合同”代替);
6、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出讓合同(如無,可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代替);
7、土地購置費發票、建安憑證。
為減輕企業負擔,合同類資料或項目整體設計文件只需提供涉及項目名稱、工程內容、合同金額、合同工期、雙方簽章等合同主要內容頁復印件。
以上所有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有關要求
(一)各房地產開發新增企業,應備齊上述第(一)至(四)項所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入庫資料,于當月20日前將資料提交至所屬街道統計部門;待企業入庫后,通過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報送企業統計數據。
(二)各新增入庫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項目正式開工后,及時主動向所屬街道統計部門提交上述第(五)項所列的項目入庫資料,并按月上報房地產開發項目統計數據。各企業對在報項目如有任何更改,需寫明變更情況說明并加蓋企業公章,掃描或傳真至街道統計部門。項目完工后,應及時告知統計部門。
(三)各相關單位需認真按照國家統計法及相關條例規定,及時配合統計人員做好房地產開發新增企業入庫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表號:MLK101-1)
2.關于項目建設情況的說明
3.房地產開發項目申請表(X202表)
4.龍崗區房地產開發專業聯系方式
深圳市龍崗區統計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