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示范推廣作用,促進光明區自主創新成果向知識產權轉化,推動區知識產權事業全面發展,現決定開展光明區2019年度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18年1月1日至今,經營場所(公司住所)始終在光明區的企業。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合法從事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上一年度納稅額達到100萬元或以上;
(二)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三)已建立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其主要研發人員能熟練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具有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或者運營的能力;
(四)專利申請或版權登記的數量近三年連續保持增長;
(五)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指對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占企業研發投入5%以上;
(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內沒有發生經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終認定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七)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沒有死亡一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沒有受過5萬元以上的行政處罰;
(八)三年內無放棄或視為放棄本認定項目的情形。
三、申報材料
申報表一式三份及申報材料三份(電子件一份),申報材料應當真實、合法。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有關事宜可登錄“深圳光明區政府在線”查看。
特此通知。
附件1:光明區2019年度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申報表.docx